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第八条有效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与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湿地保护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总体规划和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承载力等实际情况,编制本级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方案。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