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现代化海洋牧场的规划建设、开发运营、生态保护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现代化海洋牧场,是指在适宜海域内,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设施装备和管理理念,通过海洋渔业生境营造和渔业资源人工增养殖,融合水产种业振兴、海洋装备研发应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方式。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