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乡村绿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参与乡村绿美的意识和能力。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对乡村绿美加强公益性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乡村绿美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