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乡村绿美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区域的除外。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