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节能减排第七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工业污染物实施集中处理;严格控制污染、高耗能项目,加强主城区工业项目升级改造和搬迁,新增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