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环境污染防治/第三节 大气污染防治第五十三条有效机动车排气应当符合本市依法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