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