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第二节 管辖第五十六条有效监察机关对于退休公职人员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或者离职、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实施的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行为,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对前款规定人员,按照其原任职务的管辖规定确定管辖的监察机关;由其他监察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依法指定或者交由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