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监察程序/第六节 移送审查起诉第二百五十七条有效监察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依法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开展补充调查工作。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百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