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监察权限/第十二节 调取第一百五十二条有效调取外文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交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出具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当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一百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