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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监察权限/第八节 管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有效

监察机关对于符合监察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未被留置人员,经依法审批,可以对其采取管护措施。

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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