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监察权限/第六节 强制到案第一百零二条有效监察机关在强制到案期限内未作出采取其他监察强制措施决定的,强制到案期满,应当立即结束强制到案。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一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