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命名、更名和销名信息。

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依职权主动作出地名更名和销名决定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换发证照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换发证照。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