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有效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价值专利,是指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具有较高创新水平、较高法律稳定性、较高经济价值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专利或专利组合;(二)专利导航,是指在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和创新活动中,以专利数据为核心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服务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的新型专利信息应用模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