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和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信息,加强专家库建设,为处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家、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和支持重点产业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协作机制,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