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有效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按照《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行使职责。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