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第二条有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本规定所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指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的环境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