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法规草案时提出的意见,涉及本市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经主任会议决定,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在闭会后进行协调。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