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阻挠、破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