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本市合成生物创新链优势,推动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强合成生物基础前沿研究和技术开发,提升原始创新策源力,广泛赋能消费品、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农业等领域创新发展。

支持合成生物产业在数据分析、路线设计、模拟实验、仿真测试、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等环节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合成生物产业深度融合。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