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推动与国家、省药品监管部门联动支持相关技术审评机构提供化妆品技术审评服务,开展特殊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进口普通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后的资料技术核查工作,以及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和安全情况报告的评估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