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柑桔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九条有效柑桔苗木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有效隔离柑桔木虱等病虫害传播媒介的设施内生产柑桔种苗,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载产地、品种、繁殖材料来源、种苗流向等内容。档案记载信息应当连续、完整、真实,保证可追溯。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