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柑桔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柑桔品牌建设与保护,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平柑桔生产经营者依法申请使用新平柑桔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