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第四章 文化保护传承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以农促旅、以旅兴农、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引导,规划旅游线路,支持融合体验设施建设,盘活特色资源,推动董志塬区域内农业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