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加强科技安全治理,强化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防范和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依法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科技秘密。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