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科技成果转化第二十七条有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承担军品配套科研项目,推动军用、民用技术相互转移转化。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