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体育发展条例/第六章 体育设施第三十六条有效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设施,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器材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制定体育设施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在设施所在场所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和联系方式等事项。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