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将体育产业纳入体育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支持,健全体育产业体系。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引导体育产业园区、体育运动类特色小镇等建设,促进体育产业集聚发展。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