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有效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