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六十二条有效因调查交通事故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道路收费站、渡口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记载过往车辆信息的资料。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积极配合调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