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移风易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移风易俗促进的公益宣传,弘扬美德善行,进行舆论监督。

每年12月为固原市移风易俗促进活动宣传月。

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