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移风易俗促进工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移风易俗,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维护公序良俗、摒除陈规陋习、改变不良风俗、引领社会风尚的活动。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