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五章 非机动车停放第四十三条有效沿街单位应当规范、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对在本单位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应当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停放至非机动车停放区(点)。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4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