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施划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区(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

(二)不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和城市绿地;

(三)标志、标线清晰醒目、规范。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