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保持停车场照明、排水、通风、消防、防盗、电子收费系统等设施的正常运转,环境整洁。其日常环境卫生工作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停车场内不得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