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四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和残疾人运动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举办综合性运动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和承办各种形式的体育竞赛。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