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机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向公众提供健身技能培训、健身活动指导、健身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