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促进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等措施,制定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并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