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对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符合规定条件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