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第四章 民生事业发展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重点专科、特色专科、薄弱专科建设,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优势,促进医疗机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自治州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和基本医疗待遇保障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