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第三章 生态产业发展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大数据产业,提升清洁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能源安全。自治州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业商务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促进水、光、风、地热、储能等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和高效利用,推动多元化新型储能方式应用。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