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重点规范和倡导的行为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公民采取适当的、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方式见义勇为。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