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建立涉案财物数据共享机制,实行涉案财物信息共享。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涉案财物信息共享平台。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