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推进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