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第六条有效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并适当增加专职组成人员人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