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社会统计服务机构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有关统计数据。社会统计服务机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统计调查。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