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采血与供血第二十二条有效公民献血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并接受血站免费提供的献血健康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献血者证明其所献血液的安全性。不得冒用他人名义献血。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