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献血、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