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制定程序/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程序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表决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25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