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各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流域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流域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